终成为港灯集团的控股大股东。
由此可见,港灯集团是一家多么优质的企业。
不过几年后的港灯集团,市值也高到离谱,按照李加诚的收购价来算,港灯集团的市值都去到八十多亿港元了。
如今的港灯集团,才十五亿总市值,拿下它只需要百分之三十多左右的股份,如果能在它市值涨到二十亿港元之前拿下,那么林浩然对港灯集团的投入,只需要五六亿港元,便能够彻底掌控这家仅仅逊色于四大洋行的英资大行,实在是太划算了。
谈妥之后,双方之间的聊天便更加和谐了。
不过佩尔西却有一个条件,他希望在港灯集团董事会的见证下签署这份股份转让合同。
英国人如果不优先将企业或者股份卖给自己人,很容易遭到自己人的排挤。
可此前佩尔西已经向这些英国同胞们问了个遍,有意收购的老乡都希望自己以低价格卖给他们。
而现在,这可不是自己不想卖给他们,是他们不愿意出这个价格,那就怪不得他卖给林浩然这位华人了。
林浩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个条件。
因为他知道,不会有人认为他有收购港灯集团的能力,最多也就当他只是看中港灯集团的潜力而成为持股股东罢了。
虽然他已经收购了靑洲英坭公司,可靑洲英坭公司和港灯集团两家企业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企业。
在不少人看来,十家靑洲英坭公司或许才等于一家港灯集团,所以收购了靑洲英坭不代表林浩然有收购港灯集团的实力。
而对于林浩然来说,明面上成为港灯集团的第二大股东,暗中继续吸纳港灯集团的股票,很显然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掩护。
最重要的是,公开成为港灯集团的股东甚至是董事局成员还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未来如果港灯集团的股东们谁有打算出售自己的股票,他便可以第一时间知道,而不是仅仅依靠小道消息去获知。
不过,为了防止佩尔西改变主意,虽然股份转让合同还没有签,却签了一张交易协议。
这张交易协议中写明,林浩然需要以1.19亿港元收购佩尔西手中的4400万股港灯集团股份,如果违约,需要支付成交总额的20%作为赔偿金。
同时,佩尔西也需要将自己手中的4400万股的港灯集团股份以1.19亿港元的价格出售给林浩然,否则同样需要赔偿成交总额的20%作为赔偿金。
也就是说,这笔交易实际上已经定下来了,只是需要在港灯集团总部签署这份转让协议罢了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