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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章完结

代理知县孙濂拖延了几天,没有前往验尸,以致尸体腐烂无法勘验。,求*书.帮_ /已!发?布.最?欣·璋-结·王九牧接任知县后审问此案,又无端怀疑其哥哥叶允寿知晓案情,对叶允寿严刑逼供,导致叶允寿当场死亡。叶姓全族大哗,上告到府里。知府朱銮廷认为奸情不够确实,申请提到省里。省里虽然审出了叶允喜与黄氏通奸的案情,但在具体情节上又几次变更——这样就给了犯人翻供的机会。

叶允喜家道殷实,从涪州请来一个有举人功名的讼师做顾问,所有诉状都出自此人之手。叶允喜又将他的族弟安插在臬司衙门任文书,凡是此案的提问、供词和详稿,叶允喜事先就知道得一清二楚。

我查得个中隐情后,马上派人将讼师和文书捉拿收监,这样叶允喜才算没了耳目。我又提黄氏和家中的雇工对质,黄氏无法抵赖,只得将如何与小叔子叶允喜通奸如何勒死其媳,以及如何与叶允喜商量等情节一一招供,黄氏交代得非常详细,让所有人都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。-优*品,小-税,蛧? ,庚_欣+蕞^哙,

再次提审叶允喜时,他仍像以往一样闭目诵经有问无答,我大怒,吩咐上刑。但这仍然没法让他开口,就更不谈让他服罪了。

又过了十几天,我对李向昺说:“犯人用诵经来逃避审问,用意不过是想逃脱死罪。你何不与他谈一谈佛家经典以及因缘果报呢?只要他答言,你就有机会想办法慢慢开导他。”李向昺依照我的吩咐,将叶允喜提到一静室内,相对而坐,谈起佛经奥义,叶允喜并不完全懂,但很乐意听。李向昺和他谈了几天佛,但对案子却是一个字也没提。我吩咐赏给他酒饭,他说他持斋已经很久了,我就赏给他素食。李向昺和叶允喜相处了好几天,才谈到案子上来,反复开导,劝他供出实情,案情才开始出现转机。我担心他的供词不可靠,就让他自己亲笔书写口供,以加强供词的可信度。叶允喜将供词写完,这个案子才定下来了,最后仍然按照通奸罪判以绞立决,没有问斩。因为犯人蓄意逃罪使案子拖延数年,我就奏请不必等到秋后,马上行刑。~小^税-C`M/S. ?埂!辛′罪*哙,

原来审理此案的官员后来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处分。

没有奸夫的奸杀案

遂宁知县徐钧通报本县民妇胡氏伙同小姑子蒋女杀死丈夫的案子。我仔细阅读卷宗,发现并没有奸夫。胡氏刚刚十八岁,她的小姑子更只有十七岁。妻子谋杀丈夫,妹妹谋杀哥哥,如果属实,那么这中间一定有重大隐情。可是卷宗里却只说是胡氏丈夫蒋某患有严重的痨病,胡氏想弄死蒋某,以便快点改嫁,蒋女则想等胡氏改嫁后,自己独吞家中的一百多亩土地——这实在是太不合情理了,简直就是骇人听闻。我正打算驳回另审,潼川府却说根据县里的请示已经将人犯解到府里,我于是下令将全案人证解到省里来亲自审问。

徐钧的详文里说胡氏与小姑将蒋某杀死后,将现场布置成被盗的情景,营兵和县里的捕役曾亲往查验。我又将营兵、捕役以及验尸的刑书和仵作一起提省。我特地嘱咐李向昺仔细研究案情,再三叮嘱他:“这个案子罪名与事实出入太大,稍有疏忽,就会造孽深重。”

李向昺首先提审捕役,查问现场所剪的篾墙缺口的形状和大小,以及强盗出入的脚印等。经过一天的审问,基本确定确实有强盗进入现场,而不是两个女子伪装出来的。我又问刑书和仵作:“据尸格上记载,死者上腭红晕,这种情形应是睾丸被捏伤导致的,那么死者的阴囊是否坚硬呢?”两个人一起回答:“没有坚硬。”我当场就发作了:“怎么会上腭红晕而阴囊不肿大的呢?”于是下令将刑书和仵作各掌责二十,两人才招供:“阴囊确实没有肿大,上腭也没有红晕。县里的师爷张某说死者遍体无伤,那么是怎么死的呢?不如在尸格上填上上腭红晕,有了捏伤阴囊这个死因,上司就不会驳回了。”

我又提审胡氏姑嫂,见两人都是文弱女子,没有一点泼辣强悍的样子。我问她们为什么杀死自己的丈夫或者兄长,她们答道;“受刑之后,书吏指使我们这么招供,我们不敢不听。提到省里来之前,徐知县的母亲还送给我们每人一千文铜钱,叮嘱我们一定不要翻供。”我又提审在场的乡团团首和某生员,生员说:“现场勘验时,我亲眼看到尸体上没有伤痕。床上盖的被子却不见了,生员请知县大人侦查被子的下落,不料却被知县大人训了一顿。生员认为,找到被子就可查清案子的实情。”

据我所知,这个案子的死者蒋某,患痨病已经很久了,距死也不过一线之隔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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